多重“緊箍咒” 保障網絡食品安全
發布日期:2017-11-20
隨著互聯網經濟的迅猛發展,網上購物、網絡消費成為一種消費常態,網絡食品作為新興業態也應運而生。網絡食品在方便人民日常生活的同時,也客觀上促進了餐飲業的快速發展。但由于網絡食品銷售方式的特殊性,正逐步淪為餐飲行業安全監管的一大漏洞,食品安全違法現象頻頻曝出,消費者對網絡食品健康消費、放心消費的期望和要求也逐步增加。
為了進一步加強對網絡食品的監管,堵住食品安全監管漏洞,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發布了《網絡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辦法》。辦法明確規定入網餐飲服務提供者應當具有實體經營門店并依法取得食品經營許可證,按照食品經營許可證載明的主體業態、經營項目從事經營活動,不得超范圍經營。入網餐飲服務提供者還應當在網上公示菜品名稱和主要原料名稱,公示的信息應當真實。該辦法的實施讓規范管理更具體,也更有可操作性,從而給網絡食品戴上了一道“緊箍咒”。
要促進網絡食品銷售模式的發展,又要保障網絡銷售食品的安全,就要從法律制度和責任承擔入手。首先,應提高管理辦法的執行力,完善準入和監管機制,在法律的架構下對網上銷售模式進行規范管理,從準入源頭環節引導經營者自律。同時,向廣大消費者傳授網購技巧及有關注意事項,幫助他們提高自我保護能力,降低網購風險。最后,要建立健全處罰制度。對于網絡食品的處罰力度應該加強,除了網站須負連帶責任之外,還可以參照傳統門店餐飲銷售處罰模式,一旦發現過期或者假冒偽劣食品,要予以嚴厲處罰和打擊,直至限制進入網絡餐飲服務業,并在網上公示,以儆效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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